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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 集团以“六定法”系统推进集团 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背景介绍:

JY 集团成立于 2004 年,主要从事综合交通运输业务,是某省国有重点企业。旗下全资及控股二级企业 20 余家,三级企业 160 余家,从业人员近 5 万人。历经几十年发展,JY 集团已成为区域重点、国内知名的综合交通运输产业集团。

2020 年二季度,JY 集团被省国资委确定为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五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并要求在 2020 年三季度内全面完成集团公司本级及所属二级公司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体系建设和落地工作。JY 集团本级经理层已按国资委要求实施了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所属公司经理层仅实施了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改革要求相比,集团仍存在契约未订立、压力难贯穿,权责分工不明确、薪酬大锅饭,任期制管理不完善、经营短视,考核兑现不刚性、激励约束效果不佳等问题,干部能上不能下,人员能进不能出、薪酬能增不能减。

改革实践:

(一)定岗位:打破“身份”,通过岗位管理为经理层“聘任制”改革奠定基础

(二)定权责:厘清经理层权责,做实企业经营管理总经理负责制

(三)定契约:分级订立契约,与经理层成员签订“两协议”

(四)定考核:统筹 + 自选,差异化设定经理层成员考核指标,保障压力贯穿

(五)定薪酬:核心实现以岗定薪,兼顾外部竞争性

(六)定退出:刚性兑现,建立经理层成员退出机制

改革难点及亮点分析:

(一) 基于“三改”评估标准,直击难点痛点,啃下国企管理人员“不能下、不能减”的“硬骨头”

(二)创新工作方式,解决集团化企业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时间紧、任务重的问题

经验总结:

一是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改革是对国有企业传统的干部管理体系的一场重大变革。

二是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的关键是建立经理层“权 -责 - 利”对等的一整套管理机制。

三是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改革的根本是三项制度改革。

四是本次改革针对企业的核心管理层人员,过程中要“收放结合”、“刚柔并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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