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工作进一步向纵深推进,各方都期盼能尽早看到覆盖中央及地方国有企业,囊括世界一流示范企业与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的“双示范”企业的评选结果;找标杆、学标杆,推动本企业在对标路上补短板、强弱项、创一流。
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作为对世界一流示范企业的补充,将为客观条件难以达到世界一流的国有企业提供新的发展思路与示范,在分类推动世界一流企业创建的过程中起到关键抓手作用。
为辨明世界一流“专精特新”基本特征、领会“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建设要点,中智咨询基于对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过往政策文件及工作开展的梳理研究,从以下两方面解读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以下简称“专精特新”):
一、是什么: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工作,体系中看“专精特新”
世界一流企业代表着全球范围内企业发展的领先水平,但并非所有企业都具备发展成为世界一流企业的客观条件。
基于上述考虑,加快建设世界一流行动应该如何实现面向所有企业的全面推广?为了指导不同层级、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工作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在创建世界一流的相关政策及会议中,多次明确了“分类推进世界一流企业创建工作”的总体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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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发布的《关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涵盖世界一流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不同类别的创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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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举行的中央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发布会同样强调分类推进世界一流企业的创建工作:积极推动优势企业率先实现全面建成世界一流企业的目标,基础较好的企业加快向世界一流迈进步伐,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其他企业也要主动对标一流,加快提升。
综合来看,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不仅要在总体规模效益上创建世界一流企业,也要在细分行业或专精特新领域内探索世界一流水平,以专、精、特、新为特征的企业高质量发展方向,能够对“全面实现世界一流”的领先企业工作思路形成补充,是分类推动世界一流企业创建策略在实践层面落地的关键载体。(二)专精特新示范企业是加速形成一流示范效应的梯队构成
2022年,国资委在第一批中央世界一流示范企业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双示范”行动。“双示范”行动是“分层分类”推进世界一流企业创建的一次实践: 其中,建设世界一流专精特新企业将是国有企业提升局部竞争力的重要抓手。相比世界一流示范企业从全球竞争层面提升综合竞争力,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更侧重在专注领域培育体现自身发展特色的核心竞争力。 在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思路指导下,专注细分行业的企业可致力于发展达到领域内的世界一流水平。基于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名单的评选、跟踪指导和经验总结,推动加快建设“专业突出、创新驱动、管理精益、特色明显”的世界一流专精特新企业,与世界一流企业相结合,形成接续奋斗的企业发展梯队。 (三)“专精特新”是大型集团下属企业参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重要形式
在中智咨询往期发布的文章“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你需要知道的5个问题中,我们介绍了对“国有企业如何参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并落实工作”的相关思考。
文中提到国有企业集团系统内部内部需通过整体推动与局部示范相结合,实现内部企业对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工作普遍参与。以发展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为目标的大型中央/地方国企集团,其下属企业可以积极考虑以“世界一流专精特新企业”为建设目标,支撑集团公司的世界一流企业建设工作。 此外,部分在特定行业领域专注深耕的国企集团,同样可以考虑以集团整体或者主营业务核心子企业为主体,以创建世界一流“专精特新”企业为目标开展工作。
二、有何特点:“双示范”行动中把握“专精特新”,企业少而精,面向全行业全区域体现,“专精特新”示范性
在国资委提出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之前,工信部专精特新企业已经开展了长期实践。工信部在专精特新企业建设的相关政策文件中,曾将概念解释为“专业化是指企业的主营业务专注专业,精细化是经营管理精细高效,特色化是产品服务独具特色,新颖化是指创新能力成果显著”。相似的,国资委在“双示范”行动中对“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的特征概括为“专业突出、创新驱动、管理精益、特色明显”。 两大体系对于“专精特新”的基本定义保持一致,即从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新颖化四个维度定义“专精特新”企业的高质量发展特征。但相较于工信部专精特新企业的评选主要面向制造业中小企业,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更多体现专精特新对于国有企业尤其是领先企业的引导性要求。 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服务于分类推进世界一流企业建设的核心思路,除“专精特新”外,也兼具“世界一流”和“示范性”的特征。旨在选取全国范围内“专精特新”特色领域的一流国有企业代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国资国企改革专项落地。 从评选对象看,考虑中央企业以及各区域国资体系内领先国企集团都在一定程度上具备冲击“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综合实力,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预计将从各央企和各省级国资委评选国企集团内领先企业作为示范,也即是以集团下属企业为主,但也不排除部分国企集团整体作为示范企业的可能性。 从行业分布看,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行动面向所有企业,行业覆盖度则是实现“示范性”的关键要素之一。以制造业企业为代表的部分工业类企业可能在“专精特新”表现方面更具优势,但预计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将在大部分行业类别均有涉及,体现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行动更广阔的视野。 从数量特点看,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的“世界一流”特征决定其入选门槛相对较高、最终入选企业数量预计较少。此外,作为“专精特新”概念在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行动中的首次应用,第一批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预计以“小切口”的形式起步,逐步推动从试点探索到示范建立的过程。 (三)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后续培育工作的关键点
一是与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形成衔接。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作为分类推动世界一流企业创建策略在实践层面落地的关键载体。应与世界一流企业相结合,形成接续奋斗的企业发展梯队。
示范企业应在聚力发展成为世界一流专精特新企业、总结发展经验示范推广的同时,学习借鉴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发展经验,展望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世界一流企业的远景目标。
二是示范企业保持动态完善和调整。参考“双百行动”“科改示范行动”等过往国企改革专项工程开展实施情况,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也可以考虑工作实践过程中保持动态完善和调整;符合“专业突出、创新驱动、管理精益、特色明显”要求的,可考虑丰富扩围;反之则亦需要动态调整。
以“双百行动”为例,试点企业数量从2018年启动时的398家,于2019年、2021年分别扩围至444家、459家,2022年则调整至449家。由此可见,“双百行动”在持续推进的过程中,试点企业数量始终保持有增有减的动态调整,不是一成不变,也并非只做“加法”,凸显入选企业动态调整、国企改革常态化的信号。
因此,在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工作持续开展的过程中,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名单内外企业都应结合自身经营实际锚定“专精特新”发展方向,明确世界一流企业创建目标,完善配套工作体系,保障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工作的长期动态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