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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能源领域增量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推进项目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4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新能源领域增量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推进项目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提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拟在新能源领域推进一批增量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项目。

2016年至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牵头开展国企混改试点,先后推出了4批共208家试点。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司长徐善长去年底就提到,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在新能源、储能设施建设等领域开展增量混改。同时,两部委正在研究制定深化国企混改实施意见,推动国企混改不断深化、取得更大实效,培育更多产权多元、治理现代、激励有效、充满活力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显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两股趋势向前推进。一个是增量的改革,还有一种,是普遍混合所有制改革基础上的以改为主的新阶段。

《新能源混改通知》在一定程度上,为新能源企业下一步的混改提供了一个方向,可以使得新能源产业发展参与主体的数量大大增加。事实上,今年以来,大部分的央国企正全面发动各级省分公司、二级公司参与新能源的开发建设。在此前广西公布的2021年保障性并网光伏项目名单中,仅国家电投就有包括国家电投贵州金元、国家电投海南新能源、国家电投江西中业兴达以及五凌电力、中电国际等多家二级公司参与其中。

(来源:中华网)

能源化工行业的企业在改革中首当其冲,新能源范畴的增量混改项目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国有企业要想成为具有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就必须响应政策号召,不断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新能源混改工作,落实增量混改方式和战略投资型合作方式。中智咨询举办了能源化工行业混改的系列活动,更多分享内容,可扫码回看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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